疫情期间教师“十必须”,学生“六做到”

学生工作

2020-03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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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教师“十必须”,学生“六做到”

——转发《关于印发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的通知节选

 

   3月21日,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》,对教职员工、学生、家长、校园防控提出明确要求。为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,我学院将对教职员工及学生的要求摘抄如下:

一、教职工“十必须”

1.必须严格履行防控责任。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,各部门负责人、班主任(辅导员)、教师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。
2.必须熟悉疫情防控流程。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,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。
3.必须做好课堂防控教育。讲授防控知识,宣传先进事迹,开展生命教育、健康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。
4.必须做好教学工作。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。
5.必须规范教学行为。严格遵守师德师范,做到不违规补课。
6.必须如实报告出行动态。教职员工完整准确及时报告出行方式、出行轨迹等。
7.必须及时报告健康状况。主动检测体温,如实填报《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》,发现异常立即上报。
8.必须做好日常防护。保持良好生活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。
9.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。分散用餐、避免集中。
10.必须做到非必要不外出。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、活动,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。

二、学生"六做到”

1.学生做到疫情期间减少外出、不走亲访友,不去人员密集场所。在校科学佩戴口罩,保持良好生活习惯,勤洗手,不随地吐痰。
2.学生做到在校期间积极配合疫情排查,主动报告信息,校内住宿学生不得擅自离校。校外住宿学生要主动报告体温及个人健康状况。
3.学生做到分时错峰用餐、洗浴。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,排队、就坐保持安全距离,固定座位,不面对面就餐。在校有序错时洗浴。
4.学生做到实习期间如实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,做好个人防护,不得擅自离开校外实习实训地点。

5.学生做到坚持体育锻炼,注意用眼卫生,保证充足睡眠时间,提高身体免疫力。
6.学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。主动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,积极应对。